近日,赣县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13年上半年,吉埠镇吉埠村村主任王振华伙同他人在处理吉埠村老砖厂山地使用权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0.3万元现金红包。此外,王振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20年11月,王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相关责任人另案处理,所涉违纪款项上缴财政。(赣县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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