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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赣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17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赣县区进行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2019年1月1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赣县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共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整改责任,高位推动整改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站位抓整改。区委常委会和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反馈会精神,深入学习刘奇同志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上讲话以及李炳军同志在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巡视整改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针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我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成立由区委书记胡晓平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景霖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区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职责,定期专题调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副书记宋怡萍兼任巡视整改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整改办日常工作。为压实责任,自巡视反馈以来,区委书记胡晓平、区长张景霖、区委副书记宋怡萍、区纪委书记陈晓斌等区领导先后主持召开10次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多次深入乡镇、单位,现场调度督导整改工作,高位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三)全面对标对表,稳步推进抓整改。为抓实抓细整改,区委印发《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县字[2019]7号)文件,制定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将巡视整改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认领整改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员,稳步推进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赣县区委将反馈的3个方面10项问题,细化分解成35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10条整改措施。截止2019年4月17日,21个立行立改且长期坚持的问题、4个阶段完成且已转入持续深化的问题和10个限期完成整改的问题,一共35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37件,目前区纪委已立案10件、其余全部了结;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梳理问题线索8件,已立案4件、其余了结。经查核,目前给予党纪处分2人(11件暂未结案),诫勉谈话14人,警示谈话21人,作书面检查2人。

  (四)强化监督职责,严督实查抓整改。区纪委监委主动靠前,成立区脱贫攻坚及作风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落实中央、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6个督查组,督查我区脱贫攻坚和作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已月通报2次,通报脱贫攻坚及作风建设具体问题234个。同时,组建3个巡视工作落实督查小组,全面负责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细抓实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委巡视整改办及时反馈,持续跟踪,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在整改期间,已发送履职提示函77份,点对点提示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印发《关于要求对中央巡视整改督导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赣县巡视整改办字[2019]3号),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

  (五)着眼长效机制,建章立制抓整改。我区以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查找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作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求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加以归纳分析总结,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我区先后出台《赣州市赣县区农村保障房管理办法(试行)》《赣县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精文减会的实施方案》等制度,重新修订《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管理考核办法》《赣州市赣县区乡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重订)》等制度,先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预算单位往来账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赣县区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的通知》《赣县区关于2019年主攻工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赣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联动机制、“一案一动员”再发动机制、执纪监督组建立线索分析会制度、基层派出所范晨会制度等机制体制,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而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有力推动我区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

  1.摸排统计深度贫困人员,并研究制定具体有效的帮扶措施。

  (1)进一步摸清深度贫困人口底数。区扶贫办牵头制定下发深度贫困人口摸排方案,通过出台《关于做好深度贫困人口扶持行动的工作意见》,对深度贫困人口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了再明确,对摸排出的972户1821人建立跟踪帮扶台帐。

  (2)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各相关单位(部门)梳理和拟定帮扶政策,由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督促结对帮扶干部对摸排出的深度贫困人口落实好具体的帮扶措施,全力提升深度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区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落实向深度贫困村倾斜的通知》,从生态护林员指标落实、动态管理等方面加大了对深度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区人社局出台了《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度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从落实交通补贴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扶持就业创业等方面向深度贫困人口倾斜。深度贫困人口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扶贫车间务工补贴比非深度贫困人口补贴标准分别高100元,在就业培训期间享受30元/天的生活费补贴,培训合格后可享受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目前,共有27名深度贫困人口在公益性岗位和扶贫车间就业,其中1名享受了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深度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反面加大对深度贫困人口的政策支持。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深度贫困村的财政支持力度,目前2019年整合资金安排深度贫困村项目资金1954.18万元。

  2.推动职能部门加强扶贫项目精准管理,并对各乡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加大对乡镇扶贫项目管理检查力度。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由区扶贫办、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由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住建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易地搬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政策执行及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光伏扶贫工作检查出的电站建设、电站运行管理、资料台账等三方面的7个问题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检查出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11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加大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区扶贫领导小组2018年8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精准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扶贫项目管理精准。一是对2018年产业奖补项目进行了自查,2018年发放产业奖补项目资金2812万余元,涉及贫困户29745户次。经抽查复核,对发现问题的乡镇下发了整改函,要求整改并重新申报。通过自查发现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条件门槛过高,要求过严的问题,调整优化了产业扶贫方面奖补政策,降低门槛,进一步促进产业扶贫基地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对全区所有未通水泥路的村组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25户以上自然村未通水泥路的路段,已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通村组水泥路建设项目。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各乡镇2016-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核查,下发了《关于乡镇存在2016-2018年度扶贫项目结余资金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对扶贫项目结余资金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四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全区组织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四季度督查,聚焦“七改三网”,抽检86个行政村,对督查出的21个行政村“七改三网”两项指标内容未完成、部分村点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部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3)压实职能部门和乡镇认真履职。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6个督查组,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常态化督促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做好做实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扶贫项目精准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到位。督查实行每月一重点,每周一汇报。目前已查纠脱贫攻坚问题197个。

  3.压实区直单位和乡镇党委扶贫责任,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区委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纳入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议题,列入了全年学习计划。出台了《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同时,区委宣传部对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学习记录不够详细、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个人笔记不规范等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针对有的乡镇未专题学习的问题,相关乡镇分别制定了《关于专题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的通知》及2019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列入了学习内容。同时,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2)进一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考核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8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根据2018年乡镇脱贫攻坚“秋冬会战”考核情况,给予得分低于90分排名倒数第一且连续两次排名后3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领导干部管理主持乡镇工作,分管领导按同级非领导管理继续分管工作。倒数第二、倒数第三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进一步压实行业扶贫责任。出台了《关于加强赣县区脱贫攻坚资金扶持项目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将行业监管、跟踪服务、督促指导作为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监管不到位、指导不力导致问题多发的进行问责。

  4.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来源。

  (1)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将党建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在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全区2018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和区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各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民主评测,提出意见建议。

  (2)村级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2019年1月,组织各乡镇对全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级后备干部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跟踪了解村(社区)“两委”干部缺配、调整情况,督促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整顿,全区2018年度摸排确定了软弱涣散党组织16个,其中村党组织15个、社区党组织1个。2019年1月,专门成立3个工作组深入实地,采取“听述职、评成效、查资料、看变化”的方式进行了考核验收,1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均完成整顿。

  (3)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将村干部总工资的75%作为村干部固定工资报酬每月进行发放,剩余25%作为绩效工资和廉政保证金,由乡镇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建立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负面清单,对在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中履职不力的村干部进行问责,2019年对1名村书记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予以了免职处理。

  (4)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各乡镇对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摸排,确定了75个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并按照3万元/村的标准下拨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发展壮大可持续性村集体经济。2018年,全区276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252.57万元,平均11.78万元/村,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推进光伏扶贫增容扩面工程建设,全区“十三五”贫困村、“十二五”贫困村及深度贫困村共182个村于2018年12月前全部完成1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顺利实现并网发电。出台了《关于印发<赣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重点清查核实资产,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平台建设,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5.强化执纪问责,对违规获利的项目和企业进行深挖细查并启动问责程序。

  (1)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大办案力度。区纪委监委按照“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办理进展情况”的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处置。同时,区纪委监委成立了18个工作专班,集中办理问题线索。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一案双查”的要求,每查处一个案件,在审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明确提出对两个责任实行倒查问题的具体意见。

  (2)进一步清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企业履行施工与服务职责情况全面大排查的通知》,由区发改委、区审计局会同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全区19个乡镇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领域全过程参与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结算审计企业进行全面大排查。针对排查出的6个方面共计10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将检查出存在违规问题的5家公司纳入赣县区交通工程、房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非招标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清出赣县区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2019年1月,区财政局对全区乡镇2016-2018年项目资金委托第三方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及账务核算情况、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全面掌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和限期整改。

  (3)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下发了《关于印发<赣县区市场经营主体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区金融局、扶贫办、人民银行赣县支行、银监办组成联合排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市场经营主体和利益联结贫困户一线,核查政策落实情况。经排查,存在佐证资料有待完善、与贫困户利益链接有待加深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注重跟踪问效,防范信贷风险。

  (4)从快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经查实,某两家农业企业,2017年度获得财政贴息共16.5万元,同期该两家企业给贫困户的分红共18.8万元。本着爱护农业企业的目的,一方面责成该两家企业加强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另一方面,2018年元月起对该两家企业不再给予财政贴息;到2019年4月,该两企业的贷款已全部结清。针对两家农业企业通过与贫困户签订不实用工合同违规获得贷款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2人警示谈话。针对两家工程监理公司出具不实工程结算报告导致两个扶贫项目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区纪委对相关负责人2人警示谈话。

  6.加强对扶贫项目质量监管。

  (1)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本行业主管的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项目质量问题督促整改,并对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区水利局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开展了大排查,排查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情况、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各参建单位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及落实情况。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2018年8月以后批复的452个扶贫项目中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通村公路破碎硬化等项目质量问题督促整改。区住建局组织人员对住建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整改。通过行业部门检查,将存在违规现象的5家公司纳入赣县区交通工程、房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非招标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清出赣县区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承包商名录库。

  (2)对项目工程问题全力整改,坚决追责。针对某公路维修改造项目质量不合格问题,制定了公路维修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意见,责成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公路挖除返工重建,并聘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本次项目整改质量监理,指派专人现场监督,该项目于4月5日全部整改完成。针对某些堡坎工程问题,责成施工方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区纪委监委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1名扶贫项目建设责任领导立案审查。

  7.持续发力整治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现象,提升扶贫“大走访”活动、“百企帮百村”活动和技能培训实效。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更加巩固。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对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正在整改的每月16日上报进展情况。二是取消对帮扶干部APP打卡、拍照留痕的任务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在帮扶成效上。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业资料的通知》,对内业资料再规范、再完善,精简重复内容,确保清爽整洁、简约管用。

  (2)全面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大走访”活动,全面核查非贫困户“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以及“五净一规范”等情况,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走访并解决问题。对少数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用巧劲,集中攻坚,全面深入持续地落实问题整改。结合非贫困户“大走访”,锁定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户户过点、村村过筛,精准施策,全面落实。截止目前,对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边缘户解决各类问题项目资金近2亿元。同时,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党旗引领?五星创评”和农村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

  (3)“百企帮百村”扶贫方式更加多样。组织召开“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推进会,对百企帮百村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突出“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等帮扶举措。重新调配了“百企帮百村”村企帮扶力量,从351家帮扶企业优化到125家。进一步引导帮扶企业开展就业帮扶,遴选了一批优质企业为贫困户预留就业岗位,转变以往简单送钱送物的帮扶方式。如:全标生物、澳丽尔等企业为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保障,并提供适量就业岗位等方式来代替一次性走访慰问帮扶。田村镇成立了教育扶贫基金,筹资达148万元,韩坊镇、长洛乡分别补充教育扶贫基金50万元、75.9万元。

  (4)扶贫技能培训更加规范。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开展贫困户劳动力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完善了专项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针对性强的对口培训。2019年以来举办了16期469人就业培训,进一步扩大了扶贫技能培训覆盖面。区纪委监委已对扶贫技能培训中存在造假现象的相关责任人1名进行诫勉谈话,2名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区开展全区技能培训情况跟踪督查,对培训造价行为严肃处理。

  8. 扶贫车间、电商扶贫等项目及扶贫举措应更加贴近实际,大棚蔬菜指导性任务不搞“一刀切”摊派。

  (1)扶贫措施更加联系实际。一是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乡镇2018年度蔬菜生产任务的通知》文件,及时调整深度贫困村蔬菜基地考核任务和取消对深度贫困村50亩蔬菜发展任务的考核。二是出台了《赣县区脱贫攻坚2019年就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取消了每个行政村至少建1个扶贫车间的建设任务,并且将就业扶贫产业基地纳入就业扶贫车间范围。不再对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进行扣分考核,由年初的强制性建扶贫车间转变为鼓励乡镇建扶贫车间。放宽就业扶贫车间补贴条件,扩大就业扶贫车间经营项目,适当提高深度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补贴标准,将就业扶贫产业基地纳入就业扶贫车间政策扶持范围。三是对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全覆盖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贫困村站点全覆盖的要求。目前已经完成整改站点146个,其中撤销乡村站点91个,整改提升(含更换设备,一对一培训站主)55个,现场督促站主加强对贫困户的沟通对接,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巩固电商服务站点整改成果。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区纪委监委已对签订虚假蔬菜基地合同的乡镇党委书记立案审查、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9.加强保障房、农村饮水等扶贫项目前期论证,精准申报。

  (1)项目申报、审核、论证得到了规范。下发了《关于规范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审核程序函》《关于完善2018-2020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明确了乡镇项目申报立项、区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审核、论证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审核程序以及新纳入项目库项目范围和要求。召开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所有项目过点审核,确保项目落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1940个项目按100%进行实地勘察认证,目前已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共计批复项目1940个。

  (2)保障房空置全面进行了整改。制定了《赣县区农村保障房空置问题整改方案》,组织了各乡镇对空置保障房入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了《赣州市赣县区2016-2017年农村保障房安置对象情况台账》,48套闲置保障房目前已全部安排人员入住。出台了《赣州市赣县区农村保障房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房屋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增设隔热层,改善居住条件。调整入住对象,解决其他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空置问题的,由所在乡镇、村收回作为公益使用或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工作。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出台了《赣县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设计和管理措施,确保发挥作用。对具体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五云镇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区水利局指导其运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净水制水工艺,现水质已明显提高,水质已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王母渡镇农饮水项目及阳埠乡农饮水项目均因设计漏项致无动力电源,现抽水泵房已通电,具备运行使用条件;茅店镇某村水渠项目的3名责任人已被进行了党纪处分。同时,举办了全区水利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举一反三,对全区20个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排查,经排查,全部正常运行。

  10. 对全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着力解决老人住危旧房问题。

  (1)严格落实“双线控辍”保学责任。经排查,辍学的168名学生中无建档立卡户或因贫辍学的现象。对168名非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均已建档,建立了销号整改台帐。已劝返56名,删减重复错误数据6人,错误统计已初中毕业5人,办理正常休学手续1人,转入外省就读2人,职校分流已就读5人。夯实教育扶贫“双线排查”工作机制,已开展全区教育扶贫大排查,经核实,共1名建档立卡户学生遗漏补助,已于2019年3月11日补发到位。

  (2)农村老人住危旧房问题得到了解决。对全区农村老人住危旧房问题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全区452户农村老人居住危旧房销号整改台帐,逐一销号。通过维修加固138户、拆旧建新25户、与子女合住276户、住保障房或易地搬迁13户,包括王母渡镇在内的所有乡镇老人住危旧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11.加强乡镇扶贫项目管理,公开透明发包程序。

  (1)全面核查清理扶贫项目资金。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扶贫项目资金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乡镇进行限期整改。对全区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下发了《关于全区2018年1-11月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进行了排名通报。同时,开展了存量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对2016-2017年扶贫结余资金及质保金进行清理规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消化2017年及以前年度扶贫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大了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清理盘活力度,对超过一年结余结转的扶贫资金进行清理,并通报和限期整改,确保当年形成有效支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扶贫项目精准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扶贫项目精准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工程类项目招投标管理,确保公开透明,同时由区发改委、区扶贫办牵头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扶贫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含公开摇号)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区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大排查行动,认真查处政府性投资扶贫建设项目投标违法违规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对具体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对有个别工程项目未经集体研究确定承包商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对该乡镇党委书记立案审查;对该镇账目混乱问题,由财政局派专人指导,将两年内发生的往来、清理出历史遗留的呆账,进行了整改,同时区纪委监委对2名相关负责人立案审查,3人诫勉谈话,5人警示谈话。对有的乡镇由少数班子成员确定承包商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该乡镇部分项目由个人承建的问题,经查,发生的时间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赣政办字〔2016〕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赣区府办字〔2017〕64号)文件,符合相关规定;对该乡镇违规使用的扶贫资金,区财政予以了收回,区纪委监委对相关3名责任人警示谈话。针对有的乡镇滞留扶贫资金较多的问题,区财政局派员指导该镇强化资金管理,该乡镇加强了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的调度;同时,区纪委监委对1名责任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

  12.全面核查部分工程项目拆分规避招投标问题。

  (1)完善了项目库建设。一是出台了《关于完善2018-2020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明确了新纳入项目库项目范围和要求、编报程序和时间。同时召开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所有项目过点审核。二是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2019年上报的项目按100%进行核查,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批复了审核通过的1940个项目,无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公开摇号)问题。

  (2)开展扶贫建设项目大排查。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扶贫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含公开摇号)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由区发改委、区扶贫办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全区2016年以来已审批和建设的扶贫项目(不含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针对排查出的全区19个乡镇房建、市政类项目共计105个,水利项目共计165个,交通类共计89个项目资料中缺少项目资金计划文件等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经排查,目前未发现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公开摇号)问题。

  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13.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加强研究部署

  (1)强化理论武装。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带头,区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江西省工作动员会等会议精神。

  (2)压实区委主体责任。区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制定了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计划表,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省委巡视以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和推进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3)高位推动一线督导。区委主要领导通过实地调研督导,调度推进重点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在工作滞后的乡镇或单位定期召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调度会,并将其形成机制。区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一线调度和召开推进会、约谈会等形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他区领导按照“7+X”责任清单,分别深入挂点乡镇和行业部门督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由5个区领导带队成立的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综治考评。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300余次,实现全区276个行政村督查全覆盖。

  14.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

  (1)宣传的范围不断拓宽。区委宣传部在赣县发布中刊发专题信息,在赣县手机报刊头下方每天展示扫黑除恶标语。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组织文广系统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三下乡”活动,深入到社区、学校和偏远乡村进行宣传,确保家喻户晓。红色文艺轻骑兵文艺宣传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为主题的红色文艺专题巡演活动53场次。区扫黑办还举办了“和谐家园?平安赣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艺巡回演出,历时36天覆盖全区19个乡镇,观众4万余人次。

  (2)宣传方式不断创新,内容更加丰富。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在电视、标语、电子屏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利用学生家长群、综治网格群、扶贫工作群、村务公开群等微信平台发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动漫、基本知识、具体案例等有关内容。统筹赣县手机报、赣县发布和赣县广播电视台等区内媒体资源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区内自媒体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以及举报方式。区扫黑办组织专业团队,创作18集扫黑除恶宣传动漫,以轻松幽默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宣用户端,抖音等进行推广;区司法局今年举办一期“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共150余人参加,普及扫黑除恶等相关知识;区教科体局对全区9万余名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区纪委监委在“赣县纪检监察网”开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直通车”,在“廉洁赣县”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端口,常态化在村务微信群转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案例、举报电话等宣传内容,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区委组织部举办2期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区13个乡镇的村党组织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和19个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动员各村党组织书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来。

  15.保障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1)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局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了解掌握资金需求、使用情况,督促、指导扫黑除恶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规范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2019年,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将扫黑除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6.充分利用“一案一动员”制度,用身边案件教育警示身边人

  (1)健全完善了“一案一动员”再发动机制。通过召开一案一动员大会、向社会发布《犯罪团伙线索征集公告》等方式拓宽已打掉涉黑涉恶团伙宣传覆盖面,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团伙余罪。自2018年12月份以来,区公安局通过赣县政法、赣县发布、赣县公安等微信公众平台共向社会发布涉黑涉恶团伙的《线索征集公告》,群众阅读量达10万余次。

  (2)大力推进了“民调评警+扫黑除恶”宣传模式。今年春节期间,区公安局结合民调评警、双提升、精准扶贫等工作,统一印制了“民警送福门贴”、宣传围裙和宣传手册共2万份,由社区民警、扶贫帮扶民警,通过上门走访的形式发放至辖区群众,同时面对面、零距离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政策法规,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广泛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发动。2019年1月以来,赣县政法、赣县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广泛推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稿件,其中2期公布征集犯罪团伙犯罪事实线索的举报方式,点击人数突破新高,阅读量达4万人次。赣县手机报每期都在显眼位置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方法;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全区4个高速出入口和城区主干道高悬公布扫黑除恶有奖举报电话向广大群众公开征集线索。

  17.强化层层传导压力,促使乡镇、部门一把手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传导压力。通过向基层传导压力,开展专题学习,各乡镇、部门能将扫黑除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创新督导方式,促进扫黑除恶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 2019年1月份开始,我区运用“96333”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了解掌握辖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开展了知晓率、满意度抽查,对结果进行定期通报排名并纳入综治考核。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干部开展入户上门走访,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并向群众征集意见建议和涉黑涉恶线索,着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3)建立约谈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2月2日,由分管区领导集中约谈了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的4个乡镇和1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4个乡镇派出所负责人,被约谈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会议要求被约谈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4月10日,召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会,对3月份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后三名的5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整改。

  18.强化在警综平台宣传扫黑除恶内容

  (1)进一步规范晨会制度。区公安局通过召开整改会议,明确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领严打整治工作,要求各派出所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线索核查、案件侦办等工作纳入晨会实行常态化研判分析,并将晨会记录信息及时录入警综平台,确保纸质会议记录和电子会议记录两同步。

  (2)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区公安局督察大队将晨会制度例为督察重点工作,加强了日常督导和每月考核。成立了2个督察组对全区各派出所落实晨会制度等工作内容进行了督察,下发督察通报,并对在例会、晨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19.充分发挥区扫黑办职能,加强线索分析研判调度

  (1)严格案件线索管理。区扫黑办对收集的线索材料进行了再梳理、再研判,对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不予认定查结,对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到位的不予认定查结,欠缺的程序资料均已补齐。每周由公安、检察、纪委监委对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对查否的重大线索,组织区检察院人员进行专门审查复核,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2)重大案件线索挂牌督办。区扫黑办对上级交办及自排查出的重大案件线索加强调度,每月跟踪办理进度,并进行了挂牌督办。

  (3)配齐配强区扫黑办力量。从政法各单位调整抽调业务骨干到区扫黑办工作。

  20.深挖“保护伞”线索,对涉赌涉黄涉恶案件开展深挖“保护伞”工作

  (1)专项打击和介入深挖实现同步。区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调度公安部门警力成功铲除多个恶势力团伙。区纪委监委迅速介入,成立专案组,进行同步上案,同步调查。

  (2)涉黑涉恶“打伞破网”问题线索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公安局与区纪委监委落实定期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定期研判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和线索核查的动态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3)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挖案件背后“保护伞”。 区公安局对2014年以来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进行“回头看”,做到逐案分析梳理,逐案筛查。专项打击组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对侦办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深挖“保护伞”工作,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涉及到党员干部或履行公权力人员时,及时将线索移送至纪委监委执纪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对2014年以来信访举报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起底研判分析,对其中可能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嫌疑问题线索进行再复核。

  21.成员单位靠前履职,线索摸排不走过场

  (1)针对群众举报线索和行业乱象,按照“一案一整改”的要求,区扫黑办、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通过下发督办函、纪律检查建议书、工作提示函、指令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和约谈等形式,倒逼成员单位履职。

  (2)压实问题线索摸排责任。区扫黑办要求各行业部门制定监管领域的扫黑除恶整治方案,并同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对易产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行业领域逐个摸排,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线索摸排不留死角。

  22.区纪委主动介入,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

  (1)介入深挖和专项打击同步推进。区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对涉“保护伞”案件主动介入调查,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了同步调查,部分案件已在同步调查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2)严格落实线索移交会商机制。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立即移交区纪委监委;同时,区纪委监委与公安及时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故意隐瞒线索或不及时通报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3.信访处置严格把关,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涉黑涉恶排查。

  (1)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组建立线索分析会制度,对受理的每一条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了认真研判分析,对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加大线索排查分析力度,对2014年以来信访举报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起底研判分析,对其中可能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嫌疑问题线索进行再复核。

  24.强化区公安局纪委履职力度,对保护伞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

  (1)区公安局纪委已对近三年已核查结束的信访件,组织专班人员进行了再次逐件研判分析和跟踪督办。

  (2)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会商对接进一步强化。区公安局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接,共同研判分析涉黑涉恶信访举报线索,同时加派力量加快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进度。

  25.加快“打伞”进展,对有关涉及保护伞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1)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有新的进展。区纪委监委建立了领导包案机制、联点包案督办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已落实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挖伞”“打伞”。区纪委监委整合办案力量,安排办案专业精干力量,对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对线索逐一分析研判,从中深挖细找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三、作风建设方面

  26.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强部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 进一步强化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纳入区委常委会和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议题。

  (2)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对整改推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制定了更加详细的整改措施。目前,区级层面查摆的问题51个,全部已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同时,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区委常规巡察工作内容。

  27.对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具体部署,并及时开展对照检查。

  (1)深入自查自纠。全区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格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15类突出问题和“怕、慢、假、庸、散”25条负面清单,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形成了自查自纠问题动态台账,实行销号整改。

  (2)坚决整治作风顽疾。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巡视反馈作风建设问题整改的通知》《赣县区脱贫攻坚及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强化脱贫攻坚及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对进一步加强作风问题查摆、整改、监督检查作出进一步要求。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及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相对6个固定的督查组,对全区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对督查及整改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告,每月一通报。今年来,发现作风建设问题37个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28.大力破除“文山会海”问题。

  (1)严格执行办文办会审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精文减会的实施方案》,设定了今年区级发文数量和区级会议总量各减少30%的目标,年初拟定综合性文件和全区性会议制定计划,对未列入年度发文办会计划,会议原则上不开、文件上原则上不发,确实需要发文办会的,按规定严格把关审批。今年来,区委办对6个不符发文规定文件进行退文处理,区政府办下发文件数量比2018年同期减少25% 。

  (2)及时清理废止过期失效文件。全面梳理党政机关发文情况,已对近6年来以区委、区政府、区委部门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文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对过期失效文件及时清理。3月份,区委下文废止党内规范性文件375件,宣布失效的区委党内规范性文件224件。

  (3)严控发文规格和范围。推行同一事项合并发文,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对区直单位和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或转发文件。对只需发给相关单位的文件一律不普发。同时,对办文办会的篇幅和时间作出了具体硬性定。

  (4)进一步改进了会议方式。对上级召开的视频会议,要求原则上视频会后随即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防止重复开会。同时,积极改进会议方式,推行现场调度会、分片调度会,推动领导沉下去调度,减少请上来参会的频次。今年以来,除了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召开的会议外,区级层面召集的会议以及需要“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和往年相比有所减少。

  29.深化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巡视反馈作风建设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深入组织查摆问题。为防止问题查摆走过场,再次明确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乡镇、本单位问题查摆整改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查摆的问题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对科级以下干部查摆的问题审核把关。目前,各乡镇、单位已建立动态查摆整改台账,实行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对问题整改台账进行实时更新。

  (2)加大作风建设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比。制定印发《赣州市赣县区乡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重订)的通知》、《赣州市赣县区乡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安排表的通知》,严格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把作风建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全区2018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内容及分值安排进行了修订完善。

  (3)形成督查常态,加大查处力度。将“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列入区委脱贫攻坚和作风建设督查组的重要督查内容,列出每月督查重点。对督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实行每周一报告,每月一通报,对整改不力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到位。今年以来,督察组发现并整改作风建设问题37个,区纪委监委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5起13人,下发作风典型案例通报2期。

  30.保持一些政策规定如项目承包商资质要求、承包商名录库等相对稳定。

  (1)强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及技术指导。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扶贫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含公开摇号)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全区开展扶贫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含公开摇号)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全区开展扶贫建设交通项目招标投标(含公开摇号)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开展了一次对扶贫项目是否公开招投标审核备案手续、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及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大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各乡镇及时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加强对承包商的动态管理。对于本行业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剔除出承包商名录。分别对江西省同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天元电器有限公司、江西省昌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峡江县颖兴土石建筑有限公司、江西隆锦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5家公司列入“黑名单”。名录库一年一录,2019年到期后取消承包商名录库,不再建立承包商名录库。

  31.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

  (1)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管理和往来款项管理。出台了《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预算单位往来账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赣县区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区乡镇2017年至2018年的库存现金(备用金)结余、往来款项核算和结余、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大部分单位已规范使用公务卡。各单位往来款账务已基本清理到位。

  (2)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针对库存现金(备用金)结余、往来款项核算和结余、公务卡管理使用等业务,举办了一期180余人财务业务知识培训。

  (3)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对乡镇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管部门下文对全区预算单位财务核算、账务处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乡镇2016-2018年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核查;对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完善,解决软件使用缺陷;做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32.强化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监督管理。

  (1)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量。增强了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工作力量,通过调整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增强了大厅窗口作风效能监督力量,加大了对进驻窗口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

  (2)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重新修订《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大厅窗口整治“怕慢假庸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通过制度规范大厅窗口服务行为。坚持每月开展优秀评选,每月下发效能通报等制度,明确了奖罚激励措施,强化了日常考核的结果运用,对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按规定扣除当月考核性工资,及时兑现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延时服务补助和优秀评选奖励。制定下发了《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进一步完善了窗口和服务人员用语规范。开展“请您为我找问题”活动,安排人员到大厅征集办事群众意见和建议,每周进行问题汇总,建立台账,按责任分工由责任股室或窗口进行销号整改。

  (3)进一步加大窗口作风巡查力度。每天上午下午各不定时巡查两次,同时运用电子监控方式,对大厅窗口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问题并记录在案;组建作风效能监督员队伍,从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人士中聘请8人为行政服务中心作风效能监督员,完善问题反馈和整改落实机制,加强对办事窗口“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整治。

  33.坚决落实管理考核措施,避免督查通报的问题月月“涛声依旧”。

  (1)健全督查检查机制。下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增强了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2)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印发了《赣州市赣县区乡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重订)的通知》《赣州市赣县区乡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安排表的通知》,严格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全区2018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内容及分值安排进行了部分修订完善,着力推动管理考核措施有效落地。

  (3)加强督查问责力度。下发了《赣县区脱贫攻坚及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区成立6个综合督查组,每组4人,常态化加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等工作的督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实行每周一报告,每月一通报,对整改不力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34.及时解决部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明确服务企业定位。制定下发了《关于2019年主攻工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打造赣州稀金科创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园区提档升级、扶持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

(2)完善服务企业机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挂点服务工业企业工作的通知》,对园区规模以上和在建企业实行挂点服务全覆盖,做到每个挂点企业一名区领导、一个区直部门、一支帮扶队伍、一套帮扶措施、一套帮扶制度等“五个一”的帮扶机制,切实落实帮扶责任,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题。

  (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区商务局牵头开展了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专项治理行动,梳理排查了2010-2019年3月招商引资合同172份,没有发现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条款。分期分批组织了4期纳税人培训班,重点对增值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优惠政策、股权转让等涉企税收政策进行了培训。积极兑现招商引资政策。

  目前,赣县区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强,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彻底;有的乡镇和部门对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做得不够,在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的办法不多。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整改永远在路上,不断推进工作举措和方法。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情况不回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深化整改情况。我们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风建设等工作任务、目标,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举全区之力,汇全区之智,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各项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到位,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更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赣县区委整改办反映。联系方式:4438110;邮政信箱:赣县区委整改办(区政中心原社保大楼4楼409);电子邮箱:gxqwxcb@163.com。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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