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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名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被查处

来源:赣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6/09/12  

近日,我县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1、田村镇斜坑村党支部书记刘世桥违规享受土坯房拆旧补助问题。

经查,20133月,田村镇斜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世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拆除其本人旧房的情况下,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拆旧补助资金3600元。20166月,县纪委给予刘世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所得收缴财政。

2、石芫乡沙洲村原村委会主任华丕椿非法占有建房户钱款问题。

经查,2014年,时任沙洲村村委会主任的华丕椿,利用兼任该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理事会会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应退还村民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结余款3500元,用于自己个人支出,直至20161月,县委巡察组进驻石芫乡开展巡察时,华丕椿才将以上非法占有款退还给村民。20165月,县纪委给予华丕椿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上述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折射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缺失、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为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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