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查处一村书记违反廉洁纪律案件,具体如下:
经查,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韩坊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兼遇龙村党支部书记湛方维在未经村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用遇龙村村委会办公楼开办私人幼儿园,共获利7430元。期间,湛方维未向遇龙村村委会支付任何费用。
2016年9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湛方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规营利所得7340元上交国库,同时责成韩坊镇党委免去其遇龙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点评:村委会办公楼是村集体资产,不允许用来谋取私利。湛方维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但他违规占用村委会办公楼谋取一已私利,触犯了党的廉洁纪律,最终受到纪律追究。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公私分明,廉洁自律,严守底线。